拿什么驾照开什么车,这是每位驾驶员都应有的常识,可就是有人铤而走险,拿着“C1”照却开起了重型货车。3月12日,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四大队民警查获一起准驾车型不符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当日22时55分,按照分局道路交通安全“春季守护行动”部署要求,乐山警务室民警在成乐高速乐山收费站开展“春季守护行动”夜查统一行动,一辆号牌为川AGJ9××重型仓栅式货车,在接受例行检查时,驾驶员王某某很配合地出示了自己的证件,并不断地催促着民警抓紧时间检查,自己要赶时间。
民警检查王某某的相关证件,结果发现他的驾驶证是“C1”照,而他驾驶的是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这种类型的车辆必须持有“A2”等级或以上的驾驶证,显然王某某并不具备驾驶资格,构成了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据了解,王某某在成都某卖车行工作,事发当天晚上,因一客户多次催促,该车行要将川AGJ9××重型仓栅式货车连夜送到夹江县,跑这一趟,额外能挣400元,可是车行却缺司机。王某某认为晚上高速公路没有交警检查,不会有事儿,明知自己持“C1”照不能驾驶重型货车的情况下,却不顾交通安全,心怀侥幸,主动向车行老板请缨,由他将该车送到夹江。没想到,他开车准备出夹江收费站,就看到站口有交警检查。王某某心里紧张,逃跑不成,便硬着头皮接受检查,并出示“C1”驾照,以自己有急事为由催促交警迅速检查放行,企图蒙混过关,结果还是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王某某违法行为耐心进行法律宣讲,在民警的教育下,王某某对自己的无知深感后悔,并表示以后一定多学习法律法规,支持交警的工作,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司机。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王某某因实施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将面临罚款、拘留的处罚,同时机动车驾驶证要被相应记分处理。(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