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不断探索更加科学完善的选人用人机制,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干部,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地了解干部,推动选人用人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真正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
严把“思想关”,突出政治标准。不断健全完善政治素质考察、干部任前由所在党组织作出政治素质评价等制度机制。联合区纪委监委同步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重点查看被检查乡镇(街道)及单位党委(党组)是否把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首要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组织或个人实行“一票否决”,鲜明选人用人政治导向。去年以来,对乡镇(街道)、区级部门领导班子进行专题调研2次,与班子成员进行全覆盖谈心谈话,多方听取意见,在“听其言”的同时“观其行”,画准“政治画像”,对政治上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及时约谈提醒或组织调整,年内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5人。
严把“作风关”,抓好日常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定期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及时对群众反映意见较集中的干部开展提醒谈话。持续提高各单位民主生活会召开质量,坚持做到会前指导、会中参与、会后督查,营造积极向上的民主氛围,促进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独断专行和个人主义。管好用活“12380”综合举报受理平台,畅通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网络“四位一体”信访渠道,动员和鼓励广大党员和群众参与到干部监督中来,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发挥干部监督联席会议作用,通过监督力量统筹、监督信息共享、监督线索移交、监督联动会商、监督整改联动、监督成效评估等方式,持续完善横向联动监督机制,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凝聚监督合力。
严把“质量关”,盯紧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凡提四必”、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党政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情况、任前公示、干部任前谈话、廉政谈话等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和全要素监督。强化“反向测评”等办法运用,变“验证式”考察为“体检式”考察,适当扩大个别谈话范围,延伸听取干部过去工作单位、分管单位、服务对象的意见,注重研究分析关键人、少数人的意见,优化个别谈话方式,引导谈话对象打消顾虑,自觉主动地讲真话、道实情。(王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