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晚,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四大队在开展春运后期交通安保夜查统一行动时,查获一男子不仅无证驾驶,而且驾驶的小型轿车还存在超员的违法行为。
当晚20时48分许,大队教导员唐宇霄带领眉山警务室民警王昊、辅警周瑞发在G0512成乐高速眉山收费站开展春运后期交通安保夜查统一行动,一辆川A344××小型轿车突然在卡点前方停下,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经过酒精检测,驾车男子陈某某没有酒驾嫌疑,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他竟说自己没带驾驶证。通过检查,民警发现陈某某所驾车辆核载5人,实载6人,存在超员的违法行为。民警根据陈某某提供的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发现他的驾驶证2018年3月已到有效期,处于注销状态。民警询问他是否更换机动车驾驶证,他称自己平时一直很忙,就忘了去换领驾驶证。由于陈某某的疏忽大意一直未换证,导致驾驶证已超期近5年被自动注销,属于无证驾驶。面对铁证,陈某某承认了自己无证驾驶的事实,并称当天与9位朋友驾驶2台车到眉山水街玩耍,当晚他和其中5位朋友要返回成都大邑,他认为夜间高速公路应该没有交警检查,便不顾交通安全,在明知自己驾驶证被注销不能驾驶机动车、车辆超员的情况下,却自告奋勇驾车返回大邑,哪知准备进站时,却被交警逮住了。
![](http://img.tianfupic.com/2023/0214/20230214112711210.jpg)
民警责令陈某某对车上超员乘客进行了转运,让车上有驾驶证的乘客驾驶当事车辆,并对他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无证驾驶和超员违法的危害性,陈某某表示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很愚蠢,今后一定吸取教训。随后,民警对陈某某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含)未达到50%的违法行为开具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他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四川高速公安提醒:驾驶证不是一考保终身,请广大驾驶人在初次拿到驾驶证后,注重查看有效期限,避免因逾期未换证给自己带来麻烦。无证驾驶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对自己及他人的行车安全构成很大威胁,切勿存在侥幸心理。同时提醒广大群众不要乘坐违法车辆、超员车辆,确保出行安全。(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