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你会怎么做?是立即报警还是逃离现场?一念之差,后果可能完全不同。
10月25日18时30分,甘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电话,“一辆摩托车撞到一名四岁小男孩后,驾驶人驾车辆逃离现场。”接到报案后,大队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调查,安抚被撞男童情绪,并联系其家属,通过调取事故路段附近监控录像,发现事故逃逸摩托车行驶至附近一处十字路口后行车轨迹消失,因摩托车驾驶人佩戴了头盔无法看到人脸,且监控录像也无法看清摩托车号牌和后排乘客面貌,一时之间调查陷入僵局。
民警通过对十字路口附近商铺、餐厅监控进行逐一摸排,在一家小卖部的监控视频中发现与摩托车上后排乘客衣着相似的两名男子在这里买过东西,通过对视频监控截取的后排乘客的人像信息进行比对,办案民警找到了该男子的身份信息,并通过该信息锁定了事故逃逸驾驶人日某。
10月26日,办案民警联系肇事逃逸驾驶员日某所在地的色达县公安局辖区派出所协助传唤该驾驶人日某到甘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调查。
在证据面前,日某对自己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称当时觉得撞得不严重,但是因为怕承担责任就驾车离开了,现在想来十分后悔,万一小孩因为事故受伤或没有得到及时救治而发生更严重的情况,那我将一辈子都无法心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九十九条,甘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日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从接到报案到锁定肇事逃逸驾驶员,甘孜州公安局交警大队用了不到一天的时间。案件办结后,被撞男孩家属向甘孜州公安局交警大队赠送了写有“破案神速、警界翘楚”的锦旗。(甘孜州公安局交警大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