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试点突破”到“全域覆盖” 广安市行政案件由前锋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3-12-03 11:14:00 编辑:陈蓉 点击:
2013年5月,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启动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将司法审判与行政管理区适当分离,祛除行政诉讼“地方化”“行政化”,着力解决行政诉讼“老大难”问题。后经多次调整,广安市应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均由前锋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实现了从“试点突破”到“全域覆盖”的重大转变。
集中管辖以来,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4816件,审结4723件,结案率98.07%。经过十年实践探索,前锋区人民法院开创了独具特色的行政审判新局面,有力助推法治广安、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为什么这样干?旨在有效规避行政干预!
由于行政区划与司法管辖区高度重合,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容易受到地方保护和行政干预,导致一些地方的行政诉讼出现失灵状态。通过集中管辖,进一步规避行政干预,更好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促进行政案件公正、高效办理,不断提升行政审判司法公信力。
被确定为全省首批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法院后,前锋区委决定,成立行政诉讼专项改革领导小组,将审判成本剧增导致的办案经费缺口20余万元纳入财政预算。
立足90%的当事人来自前锋区外这一实情,在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下,前锋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2月在国家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首创设立广安市行政案件审判中心,各县(市、区)城区到中心的车程均在一小时内。
2018年12月以来,为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前锋区人民法院着力打造广安市行政审判中心,并于2023年2月6日投用。据了解,这是全省首个高标准建设的行政审判中心。

有什么成效?N个成效彰显“民告官”不再难!
广安市行政案件由前锋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经过十年摸索、创新、实践,取得了众多成效。众多成效昭示:行政案件统一由一家法院集中管辖,“功莫大焉”。
充分保障诉权,实现“民可告官”
2012年,邻水县人民政府在没有认真调查核实房屋面积下,作出对范某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范某为此同邻水县人民政府扯了很久的皮。
“作为邻水人,在邻水告邻水县政府,他们会不会立案?会不会公平审理?”范某想到邻水县人民法院去告邻水县人民政府,但心有顾虑。范某在网上看见“广安市行政案件由前锋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的消息后,精神为之一振:“我到前锋去告邻水县政府,担心就少得多了。”
2013年,范某向前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前锋区人民法院审查后马上立案,后依法判决:撤销邻水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在集中管辖之前,受理案件数最多的系广安区人民法院,每年在40-60件之间,案件少的法院如华蓥法院仅7、8件。据不完全统计,广安市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总数每年在100-150件之间。
2016年全面集中管辖后,前锋区人民法院年均受案量达到500余件,是集中管辖前全市基层法院一审行政案件总量的3倍多,长期以来困扰人民群众诉权行使的“立案难”问题成为历史,行政诉讼“主客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推动常态出庭,实现“民可见官”
2014年11月13日,广安市人民政府、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广安市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办法》,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依法治市考核体系。
2014年11月18日,段某诉广安市司法局司法行政受理一案,广安市司法局局长王正力出庭应诉,开辟试点改革以来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的先河。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前锋区人民法院在“一案一通知”的基础上,积极搭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交流平台,进一步做好“一案一督促”“一案一通报”,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改革前的5.41%,逐年攀升至2022年的96.54%,高出全省均值近9个百分点。
行政机关也积极转变应诉理念,切实抓好应诉工作,主要表现在及时答辩、举证、负责人出庭应诉、重视应诉培训工作、积极参与案件协调等,“告官不见官”的现象明显改善。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既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也体现着行政机关法治意识的持续提升。
依法独立审判,实现“民可赢官”
“我的车辆是有几个违章记录,但是不影响我的行车安全。”车主彭先生在办理年检业务时,因为车辆有违章未处理而被拒绝年检。
2015年7月,彭先生在前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车辆年检与处理违法记录进行捆绑执法。前锋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该支队在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为车主彭先生办理年检业务。
据介绍,针对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行为,前锋区人民法院结合原告方的实质诉求,通过判决撤销、确认违法、确认无效等方式予以监督,有效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行政案件立案、审理容易受制于当地党委政府,导致行政审判边缘化。集中管辖后,90%以上行政案件实现了跨行政区域管辖,法官依法裁判案件的底气更足、效率更高,行政机关败诉率最高达23%。
强化府院联动,实现“实质解纷”
2013年9月,广安市建立行政审判与政府法制工作协调交流机制,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前锋区人民法院严格落实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与行政机关开展座谈交流、专项研讨,并受邀为全市公安交警系统等进行授课,促进行政执法大提升。
2023年3月,广安市广安区市场监管局针对某发型工作室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行为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行为,作出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某发型工作室不服,起诉来院。
前锋区人民法院在庭前组织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庭审中,法庭认真听取了双方的诉辩意见,认为还是有协商可能。遂在休庭期间再次组织双方协商,最终行政机关变更处罚,原告当庭撤诉,该起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
2023年5月,前锋区人民法院与前锋区人民政府、前锋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构建起“1+6”行政争议协作化解体系,并在行政审判中心挂牌设立全市首个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办公室,促进矛盾纠纷在“三次分流”中得到有效化解,并逐步向其他县(市、区)推广。
突出专业建设,实现“淬炼成钢”
“广安法院积极开展行政案件示范庭审、组织庭审观摩活动,通过身边案例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作用,推动‘庭审实质化’全面迈向‘庭审优质化’。”广安市人大代表、四川欣锐律所党支部书记江勇介绍说。
集中管辖后,前锋区人民法院形成了相对固定的专业化审判团队,通过扁平化管理模式,不断提高行政审判队伍综合素能。积极参与行政案件审判流程标准化试点,以繁简分流、类案专审、示范庭审为抓手,不断提高行政审判质量与效率。
自全省法院开展“十佳庭审”“十佳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以来,前锋区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共三次获评“十佳庭审”,1篇文书获评全国行政审判裁判文书三等奖,1篇文书获评全省法院“十佳裁判文书”。
历年来,前锋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获得了“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四川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全省行政审判先进集体”等荣誉,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二等功。行政审判法官胡全胜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庭室其他法官还获得了“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省行政审判先进个人”等荣誉。

有什么影响?推动法治“一体建设”!
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让老百姓重拾“民告官”信心,越来越多的行政争议通过司法途径得到化解,“信访不信法”的现象明显减少,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提升了行政审判公信力,行政审判公正性增强,结果是行政案件数量增加,行政诉讼原告和被告都欢迎,同时集合了行政审判力量,行政审判水平得到提高。”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陈山认为,“广安的试点表明,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制度具有推广意义,广安的经验也值得其他地方学习和借鉴。”
前锋区人民法院坚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并重,探索形成的行政审判“广安做法”,有力助推法治广安、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该项工作被确定为2016年度依法治省特色创新工作,被省委深改组通过《四川改革》向全省专题推介,2021年入选广安市“十大法治事件”,2022年获评首届“四川法院改革优秀案例”。
有什么打算?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改革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前锋区人民法院将优质化运行集诉讼服务、案件审理、多元解纷、互动协商等功能于一体的行政审判中心,持续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努力打造全国知名、川内领先的行政审判中心。
同时,以府院联席会议为主平台,优质高效开展常态化、多层级、多形式的府院联动,努力打造有影响、有特色、有亮点的府院联动品牌。进一步转变行政争议解决理念,完善行政争议预防化解体系,以公正、高效、便捷、低成本的手段化解行政争议,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前锋区法院将以改革为动力和契机,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奋力推进行政审判工作现代化,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而努力奋斗。”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苟兴全告诉笔者。(雍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