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上午,交通事故受害人张某的家属周某到南充市营山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将一面“雷霆出击破案神速·一心为民廉洁奉公”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对办案民辅警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9月26日上午9时30分,营山公安交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营山县绿水镇Y303乡道(绿水至蓼叶路段),路边躺着一位老年人,头部在流血,事故现场无其他车辆。
接到报警后,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到达现场时,受伤老人已送往医院救治。现场无明显的事故痕迹,也无监控设备。经过民警仔细的现场勘查,仅在现场附近发现零星属摩托车辆外壳碎片(车辆反光片)掉落,民警迅速将事故情况向大队领导汇报。
大队高度重视,迅速召开研究会,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专案小组侦破此案。在行动中,办案民警通过现场勘验、走访摸排、调取周边路段监控视频等一系列手段,经过长达37小时的不懈努力,最终锁定嫌疑人。
经查,9月26日上午9时20分,刘某某驾驶机动摩托车从绿水镇向廖叶镇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绿水镇某村路段与行人张某某发生碰撞后驶离现场。张某某受伤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营山公安交警温馨提示广大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保护现场,积极救治伤者并及时报警。心存侥幸、一跑了之,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吴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