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时令·秋分|仪陇县法院探索建立守信激励与信用修复机制 变“要我履行”为“我要履行”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3-09-23 07:13:57 编辑:杨仁昌 点击:
秋意浓,夜渐长,丰收至。仪陇县法院推出“执行时令专刊”第六期《执行时令·秋分》。
为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执行工作能力和规范化水平,近年来,仪陇县法院探索建立守信激励与信用修复机制,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采取强制措施的同时,对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对其进行屏蔽、公告信用修复情况、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等措施,依法保障被执行人的相关程序权利,鼓励和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
“法官,辛辛苦苦打工这么多年,我终于把200多万欠账还清了。”近日,在仪陇县法院执行局接待室,被执行人刘某某声音哽咽地向执行干警说道。
生意失利,负债累累
2016年,刘某某因做生意失败,不但损失了所有本钱,还欠下大额债务200余万元,其中20余万元的债务经债权人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刘某某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案件被迫中止。
辛苦七年,债务偿清
在此之后,执行法官一直在了解、跟进刘某某的债务清偿情况,在得知刘某某在外出务工、分批分次偿还欠款情况后,执行法官多次同申请人沟通,为刘某某征得申请人的理解,同时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慎用强制执行措施,最大限度确保刘某某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2023年9月6日,刘某某向执行案件申请人西安某公司支付了最后一笔欠款,在向申请人核实欠款确实履行完毕后,仪陇县法院向被执行人刘某某出具了自动履行证明书,并将其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屏蔽,及时恢复其信用。至此,刘某某所涉的执行案件全部结案,其负担的200余万元债务也全部偿清。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和采取“信用屏蔽”措施正向激励了被执行人积极自动履行还款义务,有利于化解被执行人在行政审批、金融借款、信用评价等方面的阻碍,有助于引导当事人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的转变,尽可能以最小的成本和代价,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速度、力度与温度。今年以来,仪陇县法院进入执行程序的自动履行案件数占比较去年同期提升了10个百分点。(仪陇县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