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服务没有终点,阆中市法院积极探索司法服务新途径,满足群众司法新需求。近日,阆中市法院保宁法庭就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
案情回顾
原告黄某与被告邓某均是聋哑人,2012年两人通过网络相识后确立恋爱关系,2014年双方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后因在共同生活期间存在家庭矛盾,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夫妻感情破裂。因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办理离婚登记,原告黄某遂起诉至法院。
审理过程
在庭前阅卷时,承办法官母红英认为本案只有跨越有声与无声的沟通鸿沟,才能切实保障双方当事人诉讼权利。为确保双方当事人能准确完整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母红英特别邀请阆中市特殊教育学校的手语老师到庭担任翻译,为当事人提供无碍诉讼服务。
庭审中,母红英放缓庭审节奏,在手语老师翻译后,提示当事人核对庭审笔录,直到双方当事人点头确认后才进行下一个庭审环节。经过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在手语老师和双方亲属的协助下,母红英采取“背靠背”的方式主持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及时履行。
在收到履行标的款的那一刻,原告黄某对母红英竖起了大拇指,为这场充满司法关怀、彰显司法正义的“无声”庭审画了一个完美句号,案结事了人和,此时无声胜有声。
阆中市法院保宁法庭作为家事审判庭,一直努力呵护万家安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办理残障人士等特殊弱势群体的家事案件时,积极营造“无碍”法治环境,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让残障人士“说”出自己的诉求,“听”见司法的公平正义,“看”见司法的高效便捷,感受到司法的温度。(谈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