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下午,雁江区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以老年人为对象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
本案被告人王某豪系亿某隆资阳分公司工作人员,涉案公司以“提高中老年人生活品质”、“为社会大健康做出贡献”、“为需要的老人带去福利”为公司宗旨,在资阳市雁江区向社会不特定的人宣传投资生态小木屋,项目内容涵盖生态农业基地、中老年人旅居康养、休闲度假等,许诺以每月2分的利息邀请社会公众向该公司投资,向50余名老年群众非法吸收资金达129万元,至今未归还被害人损失达83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豪接受他人安排面向社会不特定群众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在共同犯罪中王某豪起次要作用(主犯另案处理),是从犯,在宣判前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一审对王某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法官提醒,养老诈骗表现形式多样,手段层出不穷,犯罪分子多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传以房养老等惯用伎俩实施诈骗,对社会、对群众的危害性极大。广大老年人一定要提升守法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切莫抱有投机取巧等侥幸心理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要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合力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以来,雁江区法院积极响应号召,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提前谋划、周密组织、扎实推动,不断推进专项行动工作平稳发展,并取得阶段性的成效。下一步,雁江区法院将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将专项行动作为平安雁江、法治雁江建设重要内容,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维护全区政治社会安全稳定重要工作部署推动,力求做到“防风险、护稳定、促发展”工作要求,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并形成长效机制。(肖正君 雁江区人民法院 唐思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