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11月1日起施行

来源:新华社 时间:2022-10-28 09:13:21编辑:王鹏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是在原《个体工商户条例》基础上制定出台的。新条例规定了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的各项内容,包括禁止乱收费、乱摊派、拖欠账款等。
新条例涵盖了违反规定对个体工商户进行收费、摊派的各种形式,主体也由“任何部门和单位”扩展到“任何单位和个人”。针对个别领域出现的要求劳动者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以逃避雇主责任的现象,新条例专门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诱导、强迫劳动者登记注册为个体工商户,有效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新条例明确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不得对个体工商户强加不合理交易条件,不得违约拖欠或者变相拖欠个体工商户账款。
按照原条例和相关登记管理法规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出兑”店铺、转让经营权的,除家庭成员之间的变更外,都要重新申请登记,即注销原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新的个体工商户。
为解决这一问题,新条例调整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方式,由原来的“先注销、后成立”改为“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这一规定便利了个体工商户经营权的转让,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在成立时间、字号和相关行政许可方面的延续,大大简化了手续、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利于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打造“百年老店”。(新华社记者 赵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