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旅游企业纾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帮助文化和旅游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相比此前出台的暂退旅行社保证金等政策,此次出台的《措施》将对旅行社给予一次性补助,纾困力度进一步加大。根据《措施》,对依法在四川设立,且在保工保产、恢复发展中做出积极贡献的骨干旅行社,根据2021年度营业收入、安全运营、诚信经营和2022年一季度从业人员数等指标进行综合考评,每家给予一次性纾困补助20万元。
针对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民营旅游景区、民宿等受疫情影响大的行业细分领域,《措施》首次在省级层面给予纾困补助。
对依法在四川设立,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坚持演出、服务我省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在保就业保稳定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的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根据2021年度营业收入、演出场次、从业人员数、社会效益贡献等指标进行综合考评,对排名前30位的给予一次性纾困补助20万—50万元。
对全省仍在接待游客的3A级及以上民营旅游景区,根据2021年度接待游客人次、实现门票收入和服务质量及安全管理等指标进行综合考评,对排名前40位的按景区等级给予一次性纾困补助10万—40万元。
对2021年度被命名为天府旅游名宿的,每家给予一次性纾困补助10万元。(记者 吴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