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起 成都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试点

来源:成都日报 时间:2022-05-08 09:39:18编辑:黄成群
记者7日获悉,为实现并联竣工验收合格、缴纳相关税费、交存维修资金后,房屋交付同时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成都市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2022年5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根据《方案》,成都市市域范围内,自《方案》实施之日起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可申请“交房即交证”服务。
成都将依托“区块链+不动产登记”系统,增加“多测合一”成果、并联竣工验收等应用场景,推进不动产首次登记“零材料”受理;实现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纳税申报及完税信息、维修资金交存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实时互通共享;逐步实现身份证明信息、婚姻登记信息、人口户籍信息等部门间信息共享。
同时,成都将全面实施预告登记。新建商品房全面实施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服务向开发企业延伸,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时可同步申请预告登记,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在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后及时完成预告登记,实现预告登记不见面办理。申请预告登记时,可同步申请商品房预告登记转所有权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登记。
“交房即交证”办理流程
约定交房交证,申请预告登记
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协商一致申请纳入“交房即交证”服务的,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约定“交房即交证”相关事项,并在合同备案信息中标识“交房即交证”。
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时,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可同步通过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或微信公众号申请预告登记,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在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后及时完成预告登记,向权利人推送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
完成竣工验收,缴纳相关税费
按照“多测合一”要求,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住建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测绘成果的并联审核,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成果汇总。住建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依据“多测合一”成果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楼盘表、不动产单元表建立。
开发企业依托“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提出并联竣工验收申请。住建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牵头,会同规划和自然资源、国安等部门于6个工作日内完成并联竣工验收,出具《建设工程并联竣工验收通知书》。
开发企业根据审核通过的实测面积,与购房人签订面积补差的补充协议,确认补差金额。税务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纳税申报审核工作,购房人、开发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税费缴纳、维修资金交存。
申请不动产登记,交房同时交证
开发企业向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提交办理首次登记申请材料时,可一并提交商品房购买转移登记申请材料。对已完成税费缴纳、维修资金交存的,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开发企业和购房人通过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天府市民云等在线缴纳不动产登记费,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完成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发放电子或纸质《不动产权证书》。申请领取纸质证书的,开发企业受购房人委托领取纸质证书,并于交房当日向购房人现场发放《不动产权证书》。(记者袁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