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就全市普惠性幼儿园招生、民办幼儿园招生、多子女家庭便民举措、优抚对象子女入园等进行了规定。
将逐步实现各类幼儿园招生入园
纳入全市招生系统实施统一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指出,从2022年起,成都市建立“成都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服务平台”,推动幼儿园招生入园信息化服务,各区(市)县根据实际情况,将逐步实现各类幼儿园招生入园纳入全市招生系统实施统一管理。同时加强幼儿学籍注册管理,在幼儿办理入园报到手续后,幼儿园要及时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新招生入园幼儿和转园幼儿的学籍注册。
《通知》明确,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优先满足在幼儿园服务范围内户籍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幼儿园小班秋季集中招生对象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各类幼儿园对入园幼儿除健康检查外,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的考试、测查、测试等,不得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入园。
普惠性幼儿园招生方面,《通知》规定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摸清辖区内适龄幼儿人数、现有园所资源,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办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市教育局备案。民办幼儿园招生方面,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除外)实施自主招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管,民办幼儿园招生简章须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发布实施。
家长可自愿选择双胞胎(多胞胎)
绑定报名同一幼儿园
双胞胎(多胞胎)参加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小班集中招生报名时,家长可自愿选择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报名同一幼儿园。多子女家庭参加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小班集中招生报名时,家长可自愿选择未达入园年龄的其他子女与当年入园子女绑定报名同一幼儿园,未入园子女与当年入园子女应在同一幼儿园共同就读至少一年。
另外,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交房的购房者子女入园,参照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关于妥善做好受疫情影响新建楼盘未能按期交房的购房人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20〕35号)执行。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于4月30日前公布幼儿园招生工作安排,5月7日前发布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5月16日~6月1日组织公办幼儿园入园信息采集及资料现场审核确认,6月17日前发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公告。届时家长可关注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招生安排及公告,按照公告发布的报名时间和流程进行报名操作。详情可直接咨询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幼儿园。(记者 张瑾)
■成都市幼儿园招生入园家长可通过以下5个渠道进行报名:
一通过关注成都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成都教育发布】,进入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栏【综合服务】—点击【幼儿园招生平台】进行报名。
二通过电脑访问“成都教育”官方网站(网址http://edu.chengdu.gov.cn/),进入“成都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服务平台”栏目进行报名。
三通过电脑访问“成都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cdzk.org/),在“成都市招生考试服务一网通办”栏目,点击“幼儿入园”进行报名。
四通过电脑访问“成都招考”网站进行报名(网址online.cdzk.org或online.cdzk.com)。
五通过电脑访问“成都招生考试网”,点击“幼儿园招生入园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网址www.cdz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