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峨眉山市建立了党政同责、一把手负总责的目标责任体系,构建了机制健全、行动有力、组织保障的管理新格局,不断深化河湖提档升级,助推美丽河湖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市、乡、村三级河长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实行“责任包干”,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一河一档”制度,全市18条重点河道由市级河长负责牵头制定“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协调解决治水和水域保护的相关问题,明晰水域管理责任。创新督查暗访曝光机制,对履职不到位导致问题积压,且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领导干部,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广泛利用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加大对问题的曝光力度,对正面典型、治水典范大力宣传表扬。
二是健全管理机制。深化巡查制度,建立河长牵头、部门配合的工作联动机制,依托“乐山智慧巡河平台”,全面落实市级河长一月一巡查,乡镇级河长一周一巡查,村级河长一周二巡查制度,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反馈、及时追踪”,全面提高河湖长履职效率。完善“三线一单”制度,确定环境、乡镇行政、环境功能区划分分区边界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健全源头问题主动发现机制,推进美丽河湖建设。
三是强化行动实效。加强河湖“四乱”整治,对违法行为开展日常监管,统筹开展非法采砂、违规搭建等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行动,河流水质持续明显改善,全市12条主要河流及跃进渠共40个监测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本级考核断面全面消除劣V类,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市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不断深化河湖提档升级,助推美丽河湖建设。(陈登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