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男子二次酒驾上高速,还谎称“吃了槟榔”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2-08-25 17:54:05 编辑:王卫东 点击:
有句俗话叫“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酒驾的违法行为会面临严重的惩罚,大部分曾经酒驾过的驾驶员都引以为戒,绝不再犯。但总有一些驾驶员“好了伤疤忘了痛”,抱着这样或那样的侥幸心理,二次酒驾上路行驶。来自沐川的男子刘某,才换了新的驾驶证没几天,因为和妻子吵了架,一气之下竟酒后带着5岁的孩子准备上高速,面对公安的盘查,还企图谎称自己是“吃了槟榔”蒙混过关,最终没有逃脱民警的火眼金睛,自己也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根据全国公安机关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部署,2022年8月24日晚,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十大队的民警在G4216蓉丽高速沐川南收费站开展夜查行动。21时10分,民警发现上高速方向,一辆车牌号为川L的白色小车形迹可疑,一副随时准备掉头“逃跑”的样子,于是立即三人上前将其拦下盘问,只见驾驶员脸色通红,身上有酒气,存在饮酒后驾车的嫌疑。然后当民警询问其是否饮酒的时候,驾驶员刘某竟说他没有饮酒,只是才吃了槟榔。此时,民警从警务移动终端查询到刘某曾因饮酒驾驶于2015年被查处过,这引起了现场人员的高度警觉。于是民警立即要求刘某下车接受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经现场检测,其呼气式酒精含量达43mg/100mL,达到饮酒标准,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由于刘某曾因饮酒驾驶被公安机关查处,此次行为已涉嫌构成二次酒驾。
此时,自知已经瞒不下去的刘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经过:原来,刘某,32岁,四川沐川县人,2015年时曾因饮酒驾驶被沐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24日晚刘某和妻子因感情不和吵架,情绪激动的刘某一气之下,喝了一瓶啤酒就带着5岁的孩子,准备开车从沐川南上站前往犍为。到了收费站入口发现前方公安正在盘查酒驾,刘某便慌慌张张准备逃跑,哪知被民警一眼识破查个正着。幸好是在上高速之前就被公安机关查处,否则气头上的刘某带着孩子在高速公路上酒驾,后果不堪设想。
民警对刘某饮酒驾驶的违法行为予以了严厉的批评,并当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刘某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面临2000元以下罚款,10日以下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惩罚。这时民警注意到,刘某之前的驾驶证将于今年到期,他8月15日才申领了新的驾驶证,此次被查处,自己面临罚款拘留不说,才换的驾驶证也要被吊销。
高速公安提醒:不管两次酒驾被查处的间隔时间有多久,只要被查出二次酒驾,当事人都要面临拘留、吊销驾驶证和罚款的处罚。近期高温天气持续,饮酒聚餐情况增多,请广大驾驶员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法律红线,守法平安出行。(龚恩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