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高速公路事故发生及时处置需牢记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2-03-14 11:11:09 编辑:王卫东 点击:
近年来,高速公路发生涉及因车辆故障或事故在行车道停车后未及时摆放警示标志导致二次事故发生的案例屡见不鲜。很多驾驶人在发生事故后因为大意或不知道正确处置流程而没有撤离,也没有做好对后方来车的警示提醒。在高速公路上,由于车速过快或后车驾驶人分心、疲劳等原因,极易碰撞停在行车或应急车道内的车辆和人员,轻则造成人员受伤,重则引发连环追尾等恶性事故、致人死亡。
3月12日,董某驾驶川LQ***3号小型普通货车运载大米由乐山往新民方向行驶。14时56分,该车行驶至G93成渝环线高速公路新民段时,因车辆左后轮爆胎,致使车辆失控与高速公路中央隔离护栏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驾驶员未及时报警也未在来车方向150米处摆放警示标志,而是私自叫来车辆在行车道上转运货物。所幸三大队巡逻警组发现并及时处置,未发生二次事故。事后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教育并依法进行处罚。
高速公路行车安全不容小视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后一定要牢记“九字警句”:“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车靠边。车辆在发生故障后,驾驶员应将故障车辆停靠到硬路肩内,开启双跳灯,在后方150米处摆放三角警示牌提醒后方来车。如果确实无法移动的,驾驶员也应做好上述安全警示措施。
人撤离。应急车道不是安全岛,停在应急车道,危险离你依然不远。车靠边后要第一时间撤离到高速公路右侧护栏外或中央隔离护栏内等待救援,视线一定要朝向后方来车方向,注意观察来车动态,确保自身安全。
即报警。在做好必要安全警示措施及“车靠边、人撤离”后,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报警求助。(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