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古称嘉州,地处岷江、大渡河、青衣江交汇处,是世界自然文化双遗产所在地,世界闻名的佛文化之都。文化是城市的灵魂,一座城市的文化涵养着居住在此的人们,而人们也润泽着这座城市。
乐山佛文化的魅力与人性的光辉相得益彰,在岁月中沉淀出“乐善至美”的城市精神,也交融孕育出了“和美嘉州”公益诉讼办案团队。
乐山市市中区检察院创建“和美嘉州”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努力将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融入嘉州文化旅游经济发展,让“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使“嘉州”这座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旅游胜地“山美、水美、物美、城美”,进而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和美嘉州”公益诉讼办案团队由8名精兵强将组成,队员曾7次荣记个人三等功,多次获市区表彰。团队成员齐心协力、团结协作,发扬“拓荒牛、老黄牛、孺子牛”精神,紧扣“4+5”监督领域,引入侦查思维大胆探索尝试,不断攻坚克难,千方百计挖掘线索、拓展案源、打破壁垒、突破成案。近两年以业绩跃居全市第一,队员6人次受表彰的优异成绩为嘉州“和美”画卷添墨增彩。
办案团队派出老将,以主动融入文旅经济发展为切入点,专题为全区领导干部解读公益诉讼制度,推动区委区政府将“落实检察建议、配合调查取证、支持公益诉讼”纳入“依法治区”工作大局,刚性开展绩效考核。
团队利用“检察开放日”、“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庭审观摩等重要活动,主动“送法”到机关、校园、社区、乡镇、村组。特别是专门到岷江长吻鮠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开设“禁渔普法大讲堂”,为沿河居民讲法40余场,助力“长江禁渔”生态保护工作。
办案团队加强内外协作,与内设机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与区纪委监委建立职能衔接和线索双向移送机制;通过乐山市电视台“环保曝光台”强化媒体监督;与文旅、环保、国土、水务、渔政等20余家重点单位建立联席、评估机制。
率先在全市与财政、审计部门联合会签《乐山市市中区公益诉讼损害赔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首批设置5个公益诉讼赔偿金专项资金账户,累计收款56123元,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管理安全、使用规范。该做法得到高检院肯定。
办案团队主动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邀请代表、委员参与监督,与职能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近年来,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97件,立案18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9件,公告21件,判决20件,调解结案1件,其中成功办理了全市首例以调解方式结案的胡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以王某某滥伐林木案提起全省首例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赔偿案等多起重大代表性公益诉讼案件。
乐山大佛坐落在凌云山上,又名凌云大佛。市中区检察院认真贯彻市人大颁布的《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于2020年10月成立派驻乐山大佛景区公益诉讼检察室,认真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试点工作。
以检察建议助推市级部门彻底整改皇华台老涵洞生活污水直排岷江的问题,对中心城区类似情况逐一排查后正式启动耗资8000余万元的肖坝、皇华台、万人小区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切实保护水资源生态环境的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2021年度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成功办理了全市首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向某某同时承担了刑事责任及支付10倍惩罚性赔偿金、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
成功办理了全市首例公开开庭审理某县自然资源局不履行职责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的行政公益诉讼案,法、检“两长”共同出庭,相关单位50余人旁听庭审。(胡晓飞 李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