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好春运交通安保攻坚战,有效遏制涉酒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四大队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周末酒驾集中整治行动,对酒驾等重点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严打击”的高压态势。近日,大队民警在夜间集中整治行动中,先后查获3名酒驾司机,及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2月18日22时24分许,正在G0512成乐高速夹江收费站开展春运夜查集中整治行动的乐山警务责任区民警发现一辆川A6E×××小型轿车有违法嫌疑,在对驾驶员检查时闻到车内有酒气飘出,于是对驾驶员彭某某现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呼气检测,彭某某酒精含量达到6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经过民警询问,驾驶员彭某某认为时值夜间,交警应该不会上路,就是上路管的也松。怀着这种侥幸心理,彭某某明知晚上喝酒后却大胆驾车上路了,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被站口执勤民警逮个正着。
2月19日23时33分许,乐山警务责任区民警在夹江收费站执行查处酒驾任务时,一辆川TLB×××小型轿车驶出收费站,该车驾驶人张某某见前面有民警正在拦查车辆,想绕行已来不及了,便索性将车停在收费广场边上与坐在副驾驶位置的中年女子交换位置。“请出示证件检查!”民警严肃地对张某某说。张某某却反驳道:“我又没有开车,怎么要我出示证件。”民警告诉张某某,他与坐在副驾驶的女子调换位置全程被执法记录仪记录了下来,张某某一听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不再反驳了。接着,民警要求张某某接受酒精测试,张某某称,自己并没有喝酒,只是看到有交警检查,心里一时紧张,才调换的位置。经过民警一番教育,最后张某某接受了吹气式酒精检测仪呼气检测。经检试,张某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2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在事实面前,张某某承认车是自己驾驶的,当晚他和朋友聚餐中喝了一瓶啤酒,大家玩了一会,他认为自己喝的啤酒早就散发了,便开车和家属从雅安出发到乐山,谁料还是没能躲过交警拦查。
2月20日21时56分许,乐山警务责任区民警在夹江收费站查获一名驾驶川LD3×××小型汽车的酒驾男子杨某某。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检测,杨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70.6mg/100ml。“我平时能喝半斤白酒,今晚喝得不多,我感觉自己状态还挺好。”被查获后,杨某某对民警的讯问,自信满满。民警当即对杨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你都快喝成醉驾了,这还不叫多,你考虑过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吗?”当得知自己因为酒驾要面临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后,杨某某幡然悔悟,再三和民警说道:“考驾照时,我们都观看了酒驾危害教育片,但时间一长,就把这些教育片都抛在了脑后,抱着侥幸心理,酒后开车,早知道我找个驾驶员开车,现在我都后悔死了!”
为有效遏制和减少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春运以来,大队依托收费站、服务区开展查缉酒驾等道路严惩交通违法行为,取得了一系列战果,营造了对酒驾“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