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2日14时7分,韩某某驾驶号牌为川LC9***号小型汽车沿峨眉山市金顶北路往太泉方向行驶,行驶至翡翠城小区外时,因拾取车内掉落物,操作失误,导致车辆与道路中间的隔离护栏相撞,造成车辆及隔离护栏受损的交通事故。
正在道路前方处置另一起交通事故的民警发现后,赶至韩某某引发的事故现场进行勘察,事故民警在对韩某的“驾驶证”进行核查时,发现韩某某提供的驾驶证材质、字体存在诸多可疑之处,经信息系统查询,确认韩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所持驾驶证系伪造的假证。
经民警进一步调查:韩某某所开车辆是向朋友借的,当车行至翡翠城外时,看见前方有交警,以为是在检查,心虚着急时将手机掉落在车内,拾取手机时车辆失控与隔离护栏相撞导致发生了交通事故。故作淡定的出示伪造的驾驶证,却不料被执勤民警识破。韩某某2021年报考驾校学习,还未驾考毕业,因曾学习过开车,却又迟迟未能拿到驾驶证,便上淘宝花了300元买了一本假驾驶证,便于自己开车。韩某某利用假驾驶证骗取朋友数次,直到发生此次交通事故,其无证、伪造驾驶证的违法事实才被揭穿。
事故发生后,韩某某也感到非常后悔,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交警部门对韩某某违法行为拟合并处拘留10日,罚款6000元,同时将买卖证件行为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任何不经过考试、委托他人办理或买卖的驾驶证,都是假证,使用伪造的驾驶证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胡荀 郭志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