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1月11日下午,四川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林红宇、四川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案管支队队长周涛带队到峨眉山市检察院调研乐山地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运行情况。座谈会前,省检察院、省公安厅领导一行实地参观了峨眉山市检察院、峨眉山市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办公场所,询问了日常工作运行情况。
座谈会上,林红宇听取了乐山市市中区和峨眉山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面临的困难和下一步工作打算。与会各方就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出的机构设置目的、运行方式、具体职责、人员配置、信息共享等方面展开了积极讨论。
林红宇就今后办公室的运行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准确定位,统一认识。明确该办公室的设立是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重要平台。二是明确工作内容与方向。作为检警双方联合建立的平台机制,办公室要通过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等工作职能,加强双方在监督、办案中的衔接配合,在提升案件质量、提高监督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上形成合力。三是各地检察院要以该办公室为平台,将监督端口前移。在工作开展中,总结办案经验,探索快速办理轻微案件的办案机制,形成可以借鉴、可以复制的“地方经验”。
峨眉山市检察院检察长郑刚表示,下一步将从以下三方面开展工作,发挥好办公室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等职能作用:一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确保办公室运行顺畅;二是依托办公室这一平台,着力推进形成前端与部门相结合、整体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新格局;三是推进检察专业化建设,促进检察人员监督能力水平提升。(彭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