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示警 七人违规野外用火被拘留

《平安凉山》专题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2-03-24 00:26:50 编辑:吕纪元
进入森林草原防灭火期以来,甘洛公安立足于本县森林防灭火工作实际情况,以最严要求、最实举措严厉打击各类违反政府禁令违规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近日,就在工作中查处三起违反政府禁令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行政拘留七人。
案例一:3月15日14时许,甘洛县公安局海棠派出所接到报警在辖区海棠电站旁有人违反政府禁令违规在野外施工作业用火。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到达现场。在现场民警查获了正在林区旁边使用电焊机违规野外焊接钢筋的张某某、刘某某两人。经依法将张某某、刘某某传唤至甘洛县公安局办案中心进行调查询问。张某某、刘某某两人对自己违反政府禁令在林区旁用火施工作业的违法事实进行了陈述及辩解。
案例二:3月19日晚上19时,甘洛县公安局田坝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甘洛县新茶乡响水村5组发现火情。后田坝派出所民警到现场进行调查,系响水村村民呷某某违反政府禁令违规在响水村一林区违规用火焚烧杂物所致。
案例三:3月21日15时许,甘洛县公安局海棠派出所民警和镇政府工作人员在海棠镇牛角海森林巡山时将涉嫌在禁火期非法进入林区的杨克某等九人查获,现场从派出所民警分别从杨克某、杨阿某等人身上搜出两个打火机、五包香烟,民警依法杨克某等九人依法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询问调查。杨克某等人分别对自己于3月21日13时许通过海棠镇腊岱村进入林区玩耍的事实进行了陈述及辩解,在林区杨阿某、杨克某二人随身携带打火机,杨炳某、杨小某二人在牛角海林区内抽烟。
目前,张某某、刘某某、呷某某、杨阿某、杨克某、杨炳某、杨小某七人因拒不履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违规野外用火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
甘洛警方温馨提示:进入林区禁止携带火种、禁止抽烟、禁止焚烧杂物、禁止野外施工用火等行为,由此引发山火灾害,公安机关将从严从重追究刑事责任。(曾凡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