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儿童是每个家庭的重要成员,缺一不可。尊重妇女、保护儿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近日,全国妇联表彰了一批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前锋区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我们对毒品不要抱有好奇心理,不要去尝试,这是你们作为青少年最基本的底线……”近日,在前锋思源实验学校,一堂生动的法治宣传课正在进行。授课的是前锋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李青妃,她还有另外一个身份——前锋思源实验学校法治副校长。
“百场普法进基地,百场普法进校园。把学生请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活动,或者走进学校给学生上法治课,是我们作为法治副校长的职责和目标。”李青妃说。
在课堂上,李青妃通过分享小故事、发放宣传手册、展示仿真毒品模型等形式,揭示毒品的真实面纱及其危害性,让孩子们深受震撼,更让他们警醒。
“听了检察官的禁毒宣讲后,我知道了毒品对人的一生有很大危害,它可能伪装成一些常见的物质出现在我们身边,比如我们常吃的跳跳糖、‘神仙水’等小零食,我们一定要远离毒品,拒绝伤害。”该校学生张林惠说。
这只是前锋区人民检察院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据悉,自2018年以来,该院的13名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结合“开学第一课”“六一儿童节”“禁毒日”等节点,开展“依法治区·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23场次,受益师生5000余人次。
“通过法治宣传,使广大青少年学生树立法治观念,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李青妃说道。
事前有预防,事后有挽救。为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前锋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实现以法育人,以情动人,为国救人。
2020年8月,来自重庆市璧山区的胡某某,刚从职高毕业,年仅17周岁。在找工作的过程中,加入了一个犯罪团伙,从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发过后,胡某某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主动地退赃,认罪认罚,并且在犯罪过程中起着次要的作用。据此,前锋区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开展为期六个月的帮教工作。”前锋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廖江梅介绍说。
据了解,前锋区人民检察院与璧山区人民检察院建立了帮教考察协议,共同对胡某某开展帮教工作,并让其父母对他开展亲子教育工作,同时还向重庆市爱心企业寻求帮助。通过帮教工作,胡某某在重庆市一家爱心企业经过电梯特种行业的培训学习后,走上了新的工作岗位。
“针对误入歧途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给予他们重新改过自新的机会,坚持做到宽容不纵容,关爱又帮教,通过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帮助他们重返校园或者重新回归社会,重塑自己的人生。”廖江梅说。
据悉,2021年,该院已对7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帮助他们重返校园或回归社会。
近年来,前锋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忠实履行法律职责,服务保障中心大局,全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依托广安市检察机关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前锋未检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上聚焦发力,努力实现司法为民宗旨,通过建设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区,全面落实‘一人一档、一案一册’未成年人帮教制度,打造‘三个一百’未检品牌等方式,深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前锋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郑明军表示,接下来,前锋未检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接续奋斗,擦亮追梦未检品牌,有力推动前锋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走深走实。(冯献棋 黄方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