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宜宾市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实施办法》要求,牢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圆满完成了退役军人安置任务,通过“三举措”强化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工作,增强退役军人归属感。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始终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作为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成立以书记为组长,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县国资金融服务中心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组织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安置工作,将档案审核移交、量化评分复核和公示、安置岗位计划落实、现场选岗等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安置到位,确保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全面落实安置政策,确保公平有序。严格落实依据量化评分排序组织现场选岗要求,让服役期长、贡献大的退役军人得到优先安置;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按规定认真做好供给、行政、组织关系转接。推动接收安置单位及时安排上岗、落实职级职务、工资待遇等,协商同级公安部门协助办理落户。
扎实开展教育培训,增强岗位适应性。严密组织13名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参加适应性培训、网络培训,及时跟踪参训情况;严格开展岗前锻炼,提前进入角色。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间,组织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跟班实习,便于提前适应工作节奏,安置到岗后能较快较好地进入工作角色。
今年,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积极协调,提供备选安置岗位22个,其中9个事业岗位,13个国企岗位,22:13的岗位和人员配比给予退役士兵更多的选择机会,最终13名退役士兵全部一次性成功选岗,安置率100%。(何夕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