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遂宁市人民检察院、遂宁市公安局、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发文,就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等地区及境外来(返)遂人员申报登记有关事宜作出通告。
通告指出,凡有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包括有本土感染者但未划定为中高风险区的地区)所在地级市(直辖市所辖县区)、边境口岸城市旅居史的来(返)遂人员以及健康码为红、黄码人员,应当在安全抵遂2小时内向本人所在单位、住地所在村(社区)及时申报登记本人健康状况、旅居史、是否为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是否为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相关情况。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登记调查、样本采集、居家健康监测、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周姿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