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小区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如何确定才合理?”“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该不该罚款?”……1月18日,遂宁市司法局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召开《遂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听证会,21名听证陈述人各抒己见,对《条例(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16个市直相关部门旁听会议。
据悉,1月7日,市司法局、市住建局通过官方网站发布了召开听证会的公告。之后,根据报名的先后顺序、行业特点、专业门类,遴选了21位同志作为听证陈述人,他们有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有市民代表、相关企业代表,还有生活垃圾分类专家代表和法学专家代表。
听证会上,牵头起草部门市住建局介绍了《条例(草案)》起草情况,市司法局介绍了听证的重点事项。21名听证陈述人会前积极做了调研准备,会上紧紧围绕“垃圾分类标准是否科学”“对家庭厨余垃圾要求先沥出水分,再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是否具有必要性”“对大件生活垃圾的投放要求是否合理,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法律责任的设置是否符合遂宁经济发展实际”等内容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表达了自己的心声和所代表部分团体的意见。
听证会由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小容主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何昌勤、市住建局副局长谢川出席听证会并讲话。会后,市司法局与市住建局起草组在进行《条例(草案)》修改工作时将充分考虑各位听证陈述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立法质量。(遂宁市司法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