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法院践行“枫桥经验”,积极与基层党委和政府联系,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积极融入基层治理,参与矛盾纠纷的化解,使“枫桥经验”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
唐某某与易某某相邻而居,易某某在家中修建房屋。2022年1月5日,双方因相邻关系问题引发纠纷,发生抓扯打斗,易某某家中人数较多,唐某某兄弟二人均被打伤住院,经法医鉴定均为轻伤。
营山县公安局星火派出所到场展开调查,由于此案发生时只有双方当事人在场,无监控视频、无证人在场,案件调查主要靠双方口供笔录。但双方口供相差甚远。
因是邻里引发的纠纷,星火镇派出所组织调解,受害人唐某某兄弟要求各赔偿160余万元。面对“天价索赔”,易家自然不同意。唐某某兄弟更是怀有不满情绪,说易某某有“内部关系”,导致案件处理不公、赔偿未到位,还请媒体到场,欲引发舆论。
2022年4月19日上午,星火镇政府与星火镇法官工作站法官钟绍斌取得联系。钟绍斌接到电话后,立即赶往星火镇梓橦村双方当事人住处,会同乡镇领导、派出所所长及干警、司法所干部、社区干部等对案件进行调解。
搬来小板凳,调解人员与案件当事人围坐在一起。钟绍斌对案件由来及纠纷发展态势进行了深入了解,为双方当事人梳理法律关系,指出了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不同,引导当事人正确维权,提出民事赔偿的项目及金额可以先行鉴定,再依法提出。经过长达三小时的耐心调解、热心引导、真心服务,基本化解当事人心中的疑虑。唐家弟兄表示,愿意与法官工作站人员积极沟通,力争早日化解赔偿纠纷。(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