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252家
龙马潭区94家
纳溪区21家
泸县3家
合江县3家
叙永县50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请相关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美团)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立即整改,并按照规定进行信息公示和更新,并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
对拒不整改的,按属地监管原则,由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予以5000-30000元的处罚;对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一并予以处罚。(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