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泸县检察院在县生态环境局成立全市首个行政检察工作站,该工作站也是全省首个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检察工作站。泸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罗莲、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傅涌为工作室揭牌,并就行政检察工作召开座谈会。
“成立生态环境行政检察工作站是泸县检察院‘做实’行政检察的具体举措。”泸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枫表示,工作站在工作中将坚持法律监督职能定位,秉承“在服务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的工作理念,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理性、谦抑地行使行政法律监督权。
“通过检察机关介入,提前开展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我们能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泸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何利平表示,工作站的成立,是一项创新,将助力县生态环境局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工作站的成立,将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也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和服务。”泸县县委常委、副县长刘利军表示,“工作站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及时总结,认真提炼试点工作中的好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为全面深化依法治县,巩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添彩。”
“工作站的成立,既是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更是支持。市生态环境局及泸县生态环境局将给予全力支持及配合。”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傅涌表示,将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服务意识,树立裁判思维,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做到既要维护法律权威,也要体现执法温度,主动靠前服务。
“生态环境行政检察工作站的设立,是检察机关与生态环保部门贯彻法治思维,共同探索依法行政的实践。”泸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罗莲指出,检察机关要抓住机遇,把试点工作作为行政检察转型发展的重要发力点、增长点。并强调,泸县检察院要提高认识,在如何做实生态环境行政检察上下功夫、动脑筋。要明确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