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上午,德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成德眉资协同立法的地方性法规——《德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正式颁布,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共有八章,其中区域协同作为专章,对四市协同的具体措施进行了规定。
近年来,德阳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十分明显,大气环境质量总体不断改善,但是,大气污染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也日益凸显,亟需进行源头管控、精准施策、系统治理。同时,现行国家空气质量标准、成都平原联防联治要求以及市民对良好空气质量的新期待都对大气污染防治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制定契合实际的地方性法规、实行成德眉资联防联控成为四地共识。
“经历了共同协商、共同研究、共同推进,继成都市、资阳市之后,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即将施行。”德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许双全表示,条例既体现协同“共性”,又体现德阳特有“个性”,是德阳在实践中探索、研究、提炼、总结的成果,将有力有效推进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制度化、法治化。
据悉,《条例》共八章四十八条,突出五个方面重点:一是厘清监管职责,构建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体系。二是强化分类管控,精准实施移动源、固定源污染防治。三是结合德阳实际,科学加强重污染天气防范和应对。四是坚持区域协同,推动成德眉资区域联防联控。五是加大处罚力度,依法从严落实环境违法行为责任。
中国网四川注意到,《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资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分别自2021年10月1日、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在《德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近日施行后,《眉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也将跟进出台,四市将区域协同,共同守护碧水蓝天。(张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