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出台11条房地产新政 涉及公积金、分期开发等方面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2-06-11 08:41:28 编辑:李凤 点击:
为进一步完善“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长效机制,促进德阳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近日,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德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德阳市中心支行等四部门联合出台《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满足德阳市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强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
根据新政规定,将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提高至60万,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维持40万不变。以低首付支持职工购房,首套房按首付两成执行,二套房按首付三成执行。扩大二套房认定范围,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但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认定为二套房。
取消首套住房贷款非正常结清需满6个月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间限制,首套房提前结清的可立即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加大力度宣传和推广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通过扩大制度覆盖面,让更多职工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政策,增加贷款支持人群。
允许分期开发、分期办理不动产权证
新政规定,对竞得宗地面积不小于60亩且按照约定无付款逾期违约情况发生的开发企业,可申请分期开发、分两期办理不动产权证,首期开发不少于总宗地面积的50%。分期开发的项目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范围内建设完成,建设单位应将其分期开发建设情况公示告知购房者。
对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房地产项目,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对应建筑物总投资25%即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  完善住房领域金融服务
新政规定,对于城市有机更新、棚户区改造、集体土地征收等项目,积极推行以货币化安置为主的安置方式;选择产权调换的,鼓励在商品房项目中筹集房源。
全面落实房地产“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长效机制,在落实“房住不炒”的基础上,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重点满足首套房、改善性住房需求。在符合有关房地产金融监管政策前提下,金融机构应充分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企业合理信贷需求, 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此外,在推行新建商品住房“交房即领证”、提高规划审批效率、优化施工许可手续、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推行新建商品住房“交房即领证”、大力开展城市推介等方面,德阳也出台了相关举措。
据悉,该《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主城区以外的区(市、县)可参照执行或结合实际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张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