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先生,您好!之前您举报超市销售过期大米,经我局查证属实,已作出行政处罚。举报奖励款已打入您的银行账户,请注意查收。感谢您对绵竹食品安全工作的支持!”近日,绵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绵竹市食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给予钟先生1000元举报奖金。
2021年7月,绵竹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人钟先生来信称,在市内一家超市买到一袋超过保质期的大米。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和询问,确定举报情况属实。该局依法对涉案超市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启动食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程序,按照二级奖励标准,给予举报人钟先生1000元奖励。
据悉,为有效激发广大群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积极性,绵竹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2020年制定印发《绵竹市食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在市场监管总局相关文件的基础上,结合辖区实际,对奖励条件、标准、程序等进行细化和明确,并由市财政每年划拨专项资金予以支持。该局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举报奖励工作机制,形成“办案单位提交申请→奖励等级认定小组讨论认定→局主要领导签发”的工作流程,确保举报奖励工作依规审慎开展。
2020年至今,该局结合“春雷行动”“铁拳行动”等专项工作,共发布违法案件线索奖励公告3期,发放举报奖励8件,奖励金额共计10300元,做到应奖尽奖。下一步,该局将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等,继续大力宣传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更好地凝聚起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磅礴力量。(陈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