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对付家中老鼠,男子方某私自制造具备致伤力的火铳,谁知老鼠未打尽,却无意中伤及妻子。结果,两口子一个成为受害人的同时,另一个也因触犯刑法成为犯罪嫌疑人。1月11日,方某因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被万州公安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清晨爆响惊动四邻 农妇“蹊跷”受伤引来公安深入调查
2021年12月的一天清晨,万州区地宝乡农妇谭某像往常一样,天还没亮就起床做早饭,坐在柴火灶前的她正用铁钳翻动灶内柴火,突然“砰”的一声爆响,吓了谭某一大跳,当她下意识站身时,却猛然感到左膝盖一阵剧痛,低头一看,膝盖处竟大面积受伤,随后,惊慌失措的方某迅速将妻子送医救治。
很快,这件让附近村民“蹊跷”的事儿传到万州区公安局白土派出所民警任杨鸿和刘树链的耳中。听闻此事后,两人立即前往地宝乡展开实地调查走访。
然而,真相令人惊讶……
自制火铳打老鼠 岂料伤妻又害己
经民警调查,原来致使谭某受伤的罪魁祸首竟是一根毫不起眼的“铁管”。
“这根“铁管”又叫火铳,是谭某的丈夫方某自己用铁丝和钢管制成,长约60厘米,枪管口径1厘米左右,握把用铁丝做成。”办案民警称。
多年前,为了对付家中猖獗的老鼠,方某便自制一支火铳。这支火铳已在家中的墙台上放置多年,最近其妻谭某在打扫房屋时,不经意中将火铳从墙台上拿下,并随手一扔,这支火铳便和厨房旁堆放的木柴混杂在一起。由于其形状和木柴很相似,且当天清晨天还没亮,光线昏暗,谭某做饭时误将火铳当做木柴放进了柴火灶,并且枪口正好对准了自己的膝盖。经过明火的烘烤,枪管里的火药被迅速引燃后,激发了混在火药里的钢砂,从而造成谭某膝盖类似被霰弹枪击中的枪伤。
火铳被认定为枪支 方某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
随后,白土所民警依法将方某制造的火铳送往重庆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经鉴定,该火铳能正常击发,具备致伤力,认定为枪支。而方某私自制造火药为动力的非制式枪支火铳,并且造成自己妻子误伤,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
1月11日,方某被万州区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真是追悔莫及,我以前就该把火铳上交了,哪个晓得枪管里还有火药和钢砂嘛,遇到这种事情,我认栽!”面对如此结局,方某满脸悔恨地对民警说道。
民警提醒:私自制造、出售、携带和持有枪支,都是犯罪
根据中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此,公安机关呼吁广大群众: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制造、出售、携带和持有枪枝。不管其制造和持有的枪枝用于什么,或是否造成了后果,也不要自以为没把枪拿出去犯罪就没事,只要具有制造、出售、携带和持有行为,都是犯罪,都应受到刑事处罚。
大家一旦如发现身边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枪支弹药及爆炸物等情况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龚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