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噪音扰民、骑“野摩托”上路……成都交警发布一批五一假期违法典型案例

来源:四川在线 时间:2021-05-06 10:10:46编辑:马强
为了给广大市民和游客营造一个平安、宁静祥和的交通环境,5月1日开始,成都交警组织各个分局民警在辖区内重点路口路段以及商圈持续开展了五一节日期间针对是机动车噪音扰民和酒驾等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和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
从5月1日开始,成都交警六分局在整个辖区开展整治,截至到5月5日,共查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1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3件,查处大功率摩托车各类违法66件,其中涉嫌使用伪造行驶证、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1件、涉嫌无证驾驶1件、违反禁令标志64件。
5月3日当晚,天府新区交警还深入湖畔路、梓州大道等重点路段开展大功率摩托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共检查摩托车28台,暂扣无证摩托车2辆。
案例一
5月1日23时42分许,成都交警六分局在高新区梓州大道辅道设卡检查时,刘某某驾驶车牌为川A7***5小型普通客车行至检查点时,民警闻到驾驶员刘某某身上有酒味,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刘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157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在现场,驾驶员鄢某对测试结果无异议。民警依法将驾驶员刘某某带往医院抽取血液样本,经其检测,血液乙醇浓度为177.8mg/100ml。因驾驶员刘某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二
5月3日21时45分,成都市交警六分局在成都绕城高速成新蒲站C入口设卡检查时,刘某驾驶车牌为川AJ***Z雪佛兰牌小型轿车行驶至检查点时,民警发现其有饮酒驾驶嫌疑,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31.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在现场,驾驶员刘某对测试结果无异议,因刘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三
5月3日23时52分,成都市交警六分局在高新区梓州大道辅道设卡检查时,黄某某驾驶车牌为川A7***9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检查点时,民警发现其有饮酒驾驶嫌疑,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黄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29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在现场,驾驶员黄某某对测试结果无异议。因黄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四
5月4日23时02分,成都市交警六分局在高新区梓州大道辅道设卡检查时,贺某某驾驶车牌为川A4***1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检查点时,民警发现其有饮酒驾驶嫌疑,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贺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7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在现场,驾驶员贺某某对测试结果无异议。因贺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五
5月3日9时12分,成都市交警六分局在高新区西源大道与新达路交叉路口设卡检查时,丁某驾驶车牌为贵CZ***1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检查点时,民警对其进行例行检查,发现其涉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扣留其行驶证和机动车。
案例六
5月4日00时40分,成都市交警六分局在高新区桂溪立交出城下桥处路口设卡检查时,寇某某驾驶车牌为川J5***A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检查点时,民警对其进行例行检查,发现其无法出示驾驶证,寇某某因涉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侦办中。
通过民警全天候交通整治特别是大功率车辆的突出违法行为整治,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噪音扰民的问题。同时,交警六分局在五一假日期间,将持续深入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车辆非法改拼装和大功率机车产生的噪音扰民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营造安全宁静的交通环境!
案例七
5月3日晚20时,天府大道南段海洋路路口天府新区交警联合属地派出所、巡警大队正在对一辆大功率摩托车进行检查。经检查,该车不存在非法改拼装的情况,但民警针对驾驶员其他违法行为也进行了相应的处罚,同时提醒驾驶员在行经居民区时要注意减速慢行、降低噪音。
当晚21时左右,民警在该路口对另一辆大功率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张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他表示:由于自己很喜欢摩托车,便借了朋友的摩托车在天府大道主道上行驶,不料被交警查获。
民警对张某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并依法暂扣张某某所驾驶的摩托车,而张某某也将面临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张庭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