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让“冰冷”的处分决定有“温度”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1-01-25 10:48:48 编辑:刘婷婷 点击:

“感谢县纪委监委的关心,让我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让我放下了思想包袱,今后我将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因私出国有关规定学习……认真干好本职工作,当个合格的党员、称职的领导干部。”近日,蓬溪县纪委监委2021年第一场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大会在群利镇机关支部召开,会上,何某某就违反组织纪律问题作出深刻的检讨。

像这样在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案情,当众宣布处分决定,受处分人作检讨发言,县纪委监委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剖析案件发生原因的做法,在蓬溪县已成为常态,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警示教育以暖心换初心,帮其放下思想包袱,不让冷冰冰的处分寒了干部的心,让其认清问题性质,脱胎换骨、立行立改。
“平时要充分利用党委会、党员大会、党支部会议等,加强党员干部因私出国有关规定的学习,同时建章立制,把好党员干部出入境‘审核关’……”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与群利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谈话中说道。为进一步提高警示教育效果,蓬溪县纪委监委在案发单位做到“三必谈”,即与被处分人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必谈、与被处分人所在单位党员干部必谈、与被处分人本人必谈,既诊断“病症”,找出“病因”,又开出“处方”,真正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警示效果。
“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不能‘一处了之’,把教育延伸到党纪政务处分之后,帮助他们提高认识、改正错误,充分发挥案件查办治本功能,切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让冰冷的处分决定变得有温度。”蓬溪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奉清林表示。
据统计,2020年以来蓬溪县纪委监委共开展自办案件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大会18次,累计受教育人数达1500余人,各派驻纪检机构、各乡镇纪委组织警示教育70余场次。通过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将“一页纸”变成“一堂课”,以“案中人”点醒“梦中人”,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谭丁菱 周勤 陆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