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城区道路通行秩序,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城区各类突出违法作为整治重点,不断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素质,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举措一:加强学校周边秩序管控
严格落实护学岗制度——在学生上下学期间,“护校岗”人员提前到岗到位,利用交通管制栅栏对校园周边路段进行临时交通管制,禁止一切社会车辆通行。同时,劝导学生家长将车辆规范有序停放在临时接送点,对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清理,确保道路交通秩序畅通、井然。强化违法行为整治——支队安排专人加强校园周边巡逻力度,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电动车加装遮阳伞、电动车不佩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通过强力度整治、高密度巡逻,从严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强化宣传提升认识——支队以深入推进文明交通出行计划为契机,安排专人到辖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形式多样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全力提高广大学生和儿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举措二:加强对非机动车违法劝导力度
加大违法整治——支队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在城区主要路口设置检查卡点,严查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不在规定地点停放、不按规定车道通行、行经路口不依次等候通行、非法加装遮阳伞(篷)、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提高电动车驾驶人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意识。加大劝导力度——支队充分利用高峰岗、护学岗、固定岗,采取定点执勤和流动巡逻相结合方式,在电动自行车出行率高、违法行为多发的交叉路口,通过散发宣传材料、摆放展板、现场讲解等方式,加大对不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车驾乘人员的劝导教育,做到发现一起劝导一起,确保“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入脑入心入行。加大宣传引导——支队把重点企业、社区作为宣传交通法律的阵地,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采取不同的宣传教育策略,广泛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辖区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治观念,大力营造“文明交通 安全出行”的良好氛围。9月至今,全市共查处电动车各类违法行为13000余起,拆除遮阳伞125个。
举措三:加强礼让斑马线文明交通管理
坚持常态化治理——支队加强对城区各主次道路进行重点整治,突出早晚交通高峰时段的管理。在早晚交通高峰期间,集中警力在滨江路、凯旋路、遂州路等地设置检查卡点,严查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对在路口有违法苗头的不礼让行为,通过吹哨、喊话等方式阻止违法行为发生,对视线内可拦截的不礼让违法行为,当场予以拦截。在平峰时段合理选取重点路段,开展流动执法。坚持惩罚与教育并行——一线执勤人员在整治行动中坚持宣传与查处并行的方法,惩罚与教育相结合,面对面向违法当事人和周边群众宣传讲解“不礼让斑马线”的危害,提高广大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劝导力量——支队加大对交通文明劝导员、志愿者的培训、指导、保障力度,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通过挥动手中旗帜,引导行人有序过马路,劝导不文明行为,提升其执勤点位的管事率。9月至今,共查处机动车未礼让行人8000余起。
举措四:加强车辆静态停放秩序整治
科学安排勤务——支队采取定点检查和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地段的监管、查处力度,一旦发现有车辆在未施划停车泊位的道路上乱停乱放的,对有车主在现场的及时进行劝导教育,引导市民文明、规范停车;对违法车辆驾驶员屡教不改、抗拒执法的,执勤人员将依法对其违停车辆贴上违停通知单,严防交通“堵点”“乱点”的产生。充分发挥联动机制的作用——支队积极与执法局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加强对市场周边、学校周边、车站周边等重点路段车辆占用人行横道、商铺门前乱停乱放及占道经营等各类违停违法行为的严查、严纠、严管、严治,保障道路畅通干净无阻。加强面对面宣传——执勤人员在整治车辆违停乱放违法行为的同时,通过坚持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对违法当事人进行面对面教育,警示和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章守法,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