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船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2月1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公安分局党委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集中巡察。2021年2月1日上午,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公安分局反馈了巡察情况。
从巡察情况来看,近年来区公安分局党委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积极履行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化平安船山建设,为全区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巡察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责存在差距,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创新举措不多,“万名机关民警下基层上一线”落实有偏差,科技兴警短板明显,形式主义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有欠缺,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待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区公安分局党委要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始终秉持对全区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突出重点,集中发力,以重点整改带动全面整改,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条条都整改、件件有落实;要注重由“点”的整改到“面”的提升,做到整改一个、触及一类、消除一片,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反复。
区公安分局负责人就做好巡察整改作表态发言:区公安分局党委将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全盘认领整改问题清单,聚焦问题,立行立改,逐项抓好整改落实,抓好结合,强化引领,全面转化整改成果,以本次巡察为契机,推动船山公安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船山公安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