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亲不如近邻,随着城市化进程推进,许多老小区面临加装电梯的问题。电梯,到底装还是不装?为此,住在同一单元的业主们,对薄公堂。
11月24日上午,为切实化解加装电梯引发的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基层治理,嘉陵区法院召集业主代表、社区干部、物业公司及电梯建设公司工作人员召开嘉陵区公园大地小区电梯加装纠纷协调会,这是全区首例由法院组织的电梯加装纠纷协调会。
背景:从左邻右舍到原告被告
南充市嘉陵区于陛路公园大地小区某单元四至七楼的住户申请加装电梯,在经过公示、审批等多项程序后,电梯公司入场进行施工,但遭到了一二楼5位住户的阻挡,为此,四至七楼的14名住户将一二楼5名住户起诉到嘉陵区法院,请求判决5住户停止阻碍施工,配合履行该单元电梯加装合同。
法官协调进小区,多元参与齐解纷
本案经嘉陵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后,考虑到双方争议较大,又涉及邻里和谐,该院组织各方到嘉陵区公园大地小区召开纠纷协调会,原被告双方代表、都尉坝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物业公司代表、电梯建设公司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协调。
11月24日上午9时30分,在嘉陵区公园大地小区干涸的游泳池内,会标十分醒目,现场聚集了众多群众,原被告双方代表纷纷发言。
支持声:“我们是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要求,完善了所有手续,装电梯方便老人生活,你们现在怎么能说不装就不装。”
“我家里有一位90岁的老人,因行动不便已经两年多没下楼了,我同意装电梯。”
“人都有老的时候,大家应该相互体谅嘛!”
反对声:“电梯正对我家客厅,影响我家的通风和采光,房价也会下降很多,我不同意装电梯!”
“电梯会产生噪音,公示期间我都在外地,根本不知道这回事,我坚决不同意装电梯!”
“你们要住有电梯的房子,就去买电梯房嘛!”
现场双方争论激烈,嘉陵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钟向阳组织大家学习了《民法典》中关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问题的最新法律规定。
民事审判庭副庭长、本案承办法官李晓丽主持会议。她表示,邻里之间要本着方便生产,有利生活的原则处理好关系。
都尉坝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弋俊林表示,原被告双方应以和为贵,公平合理合法地解决纠纷。电梯建设公司工作人员针对电梯修建位置的规划作了详细说明,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及物业公司代表也从不同角度为原被告双方代表作了思想协调工作。
和睦的邻里关系事关百姓居住安定、社会和谐稳定,本次协调会的召开,嘉陵区法院不仅为双方当事人再一次提供了面对面交流、沟通的机会,还通过召集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各方力量,共同努力化解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
会后,嘉陵区法院向现场群众发放了《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相关政策及案例》,在小区内形成了良好的普法释法效果。(王艺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