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陵区检察院组织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参加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以听证员身份发表案件处理意见。
2012年,某生态农业合作社在嘉陵区世阳镇麻扎桥村租用土地,从事规模化种植,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建成约6000余平方米彩钢大棚。2015年用地期满,该合作社未重新办理用地手续,继续使用该宗土地。后因亏损,该大棚长期废弃闲置;2013年,苟某某等三人为兴办畜禽养殖场,在该村租用土地8亩,办理了设施农业用地手续,建成了养殖场。2017年因环保督查,养殖场关停并转苟某某在原址搭建约3500平方米的彩钢大棚种蘑菇,一年后又改为从事水产养殖。2020年左右,苟某某因亏损,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将大棚租给他人。
针对上述土地违法问题,嘉陵区检察院拟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世阳镇人民政府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整改。因该两宗土地均曾办理过合法用地手续,在发展现代农业过程中也给当地老百姓带来一定收益,如果整改方式简单粗暴,可能影响脱贫攻坚的成效。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依法、合理处置违法占地问题,在乡村振兴、社会稳定、耕地保护之间取得平衡,嘉陵区检察院决定组织公开听证。
嘉陵区检察院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规定的程序,发布了公告,规范设置了听证席位,组织了听证活动。听证员发表了极具法治思维、专业水准和可操作性的听证意见,为检察机关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此次听证会是嘉陵区检察院落实检察业务全面公开听证的重要举措。在公开听证中,当事人各方充分表达了意见,检察官进行了释法说理,听证员提出了处理意见。通过广泛听取各方声音,促进了案件的规范、公正办理,实现了办案“三个效果”的统一。(高超 杨梦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