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有效解决刑事犯罪造成的被害人生活困难以及身心健康问题,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近日,高坪区检察院未检部门联合控申部门,对两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未成年人欢欢(化名)、玲玲(化名)系一起猥亵儿童罪案的被害人。欢欢与奶奶一起生活,父亲为精神病患者生活无法自理,母亲常年外出打工维持家庭生计,是原来的精准扶贫户。玲玲由外婆抚养,因出生时其父母未达到法定年龄,系非婚生子,父母现已分别结婚并重组家庭。二人因犯罪嫌疑人蒋某的不法侵害,不仅身体受到了伤害,且心理和精神遭受了巨大打击。该案的犯罪嫌疑人被鉴定为边缘智力,无力对被害人作出赔偿,使本来贫困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为切实保护被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帮助欢欢、玲玲解决面临的生活困难,安抚心灵创伤,高坪区检察院未检部门联合控申部门实地对被害人的家庭困难状况进行了摸底核实,走访被害人所在的学校及当地基层组织村委会,了解相关情况后,及时启动刑事司法救助快速办理机制, 依据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认真评估,现场为未成年刑事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金。同时,为了帮助她们打开心结,走出阴影,未检部门专门邀请心理辅导师对两名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未检部门与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进行交流,要求他们给予被害人更多的关心和关怀, 全力抚平被害人的心灵创伤,鼓励被害人乐观面对生活。
下一步,高坪区检察院将立足检察机关自身职能,积极探索多元救助方式,提升司法救助工作实效,同时联合其他相关部门,组织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合力。(蔡兴 刘华 张文平 张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