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既要秉承以往新农村建设的宗旨,又要具有自身的丰富内涵,保护和传承乡愁“活体”的灵魂与神韵,丰富美丽乡村建设内涵。
美丽更要魅力。美丽乡村建设,就是要让乡村更具特色魅力,不仅要吸引外出人员回家创业,还要吸引非本地人员来乡村观光、旅游,切实防止传统产业“空心化”。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发展速度大大快于农村,使得更多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借助打工、读书等形式流入城市,而流回机率很小,原有农村居民年纪渐长,传统手艺无人继承,传统文化在经济快速发展中渐渐被淡化,导致乡村产业传承难以为继,传统文化难以发扬。历经千百年形成的地方特色手艺与文化,如果得不到有效传承,乡村产业发展就如同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要以传统农耕文化的继承和农民精神风貌的提升为重点,重振乡村文化。在进行乡村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过程中,应当充分结合地方特色,遵循统筹兼顾等基本原则。农村特色手艺与文化要与精神寄托,物质进步和精神家园同步推进,将乡村传统文化融入产业发展,乡村才会更美丽,更魅力。
建设美丽乡村,守护好我们的绿水青山。乡村美丽了,中国就美丽了。乡村振兴,要实现“生产、生活、生态”共赢,要把自然生态文明理念融入美丽乡村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把农村建设得更像农村。和以前的农村相比,美丽乡村建设特点要更加突出,要山有山的特色、水有水的风格、房屋有房屋的风貌、人有人的精气神,让乡村水绿、山青、气鲜、地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不能给绿水青山增负。要集中排污点、垃圾回收点、污水净化点,从而形成怡人的生活环境、低碳自给的消费方式、和谐健康的邻里关系,构建乡村独特的社会文化生态系统,让人与自然与环境和谐共融,平衡适应,做到“生态”与“人文”统一。
建设美丽乡村,农民是主体。乡村是世世代代农民的生活家园,精神家园,无论怎样建设,都应充分体现农民的意愿。在振兴美丽乡村时,一定要动员和组织农民广泛参与,让农民自己做主,自己选择,自己投入部分资金,投入人力。农民真正参与了,才能增强他们建设家乡的责任感,发挥了他们的主体作用和聪明智慧;乡风文明、家训传统、地方特色就能充分体现农民自身的意愿,这样就真正体现了农民所愿、所需,也形成了良好的社会风尚,提高了农民的整体素养。同时,在美丽乡村建设行动中,还要加大教育宣传力度,要把以前只会种地的农民培养成懂技术、会经营、有思想的新型农民,让他们科学种田,产业致富,养成文明的习惯。(营山县委组织部 谢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