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4时许,王某某驾驶摩托车沿龙马潭区蜀泸大道行驶时,由于嫌调头距离太远,为图一时方便逆向行驶,在行驶400余米准备往大通路左转时,与李某驾驶的一辆正在右转的小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王某某全身多处骨折。经查,王某某驾驶车辆逆行,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某因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9月15日23时26分,王某驾驶非机动车在龙马潭区迎宾大道某
公安交警部门温馨提示:逆行不可取,欲速则不达!请广大驾驶员切勿贪图一时的方便而违反交规行驶,安全、文明驾驶才是保障安全的有效砝码!(刘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