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公安局通报两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件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0-11-19 15:44:07 编辑:刘映红 点击:

自党中央作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以来,四川省公安机关在四川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坚强领导下,迅速行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效。其中以达州等为代表的市州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省领先,工作成绩突出,带动示范效果明显。11月19日,在四川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场新闻通气会上,达州市公安局通报了达州公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起典型案件。

贺学江等人涉黑案

2018年9月6日,达州市公安局接到四川省公安厅转递的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该线索反映开江县贺学江等人涉嫌违法犯罪,达州公安局迅速成立工作组对举报线索进行核查,省公安厅也派员进行督导。经核查,发现贺学江等人符合涉恶犯罪特征,随着侦查活动的深入,贺学江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征凸显。2019年5月31日,市公安局牵头,指定达川区公安分局立为涉黑案进行侦办,从市、区两级公安机关抽调30余名精干警力成立“9.06”专案组,全力展开案侦工作,并先后在广西南宁、攀枝花、重庆市江北等地将该组织领导者和骨干成员抓获归案。
2019年8月1日、2019年11月15日,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扫黑办先后对贺学江等人涉黑案进行挂牌督办,由省公安厅王雄副厅长担任专案组组长。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叶寒冰,省公安厅副厅长王雄就此案侦查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并派出专家组赴达州指导办案。
查明,2005年以来,贺学江纠集曾令波等25名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以自己或组织成员的名义成立多家公司,并以这些公司为依托,有组织地开展违法犯罪活动或利用组织影响力谋取经济利益,同时将所获经济利益部分用于维系组织成员稳定、维系组织发展以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从而实现以黑护商、以商养黑。公安机关共查实该组织犯罪事实30起,涉及罪名有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故意伤害、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14项,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产金额近亿元。
2020年8月26日,达川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其中组织头目判处有期徒刑25年,其余27名成员分别判处8个月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张朝惠等人涉黑案
2018年9月,万源市公安局接到万源市纪委移送张朝惠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立即抽调警力进行核查。经查,发现张朝惠、陈国刚、蔡文利等人实施了大量违法犯罪活动,并具有涉黑指向。2019年8月21日,达州市公安局牵头,万源市公安局立案侦办张朝惠、陈国刚、蔡文利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从达州市局、万源市局抽调30余名警力成立“8.21”专案组,对该组织违法犯罪进行彻查。2019年10月16日,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对该案进行挂牌督办,由省公安厅王雄副厅长担任专案组组长。
查明,2014年7月以来,为谋取非法利益,张朝惠、陈国刚和在万源从事非法讨债活动的蔡文利等人纠集在一起非法放贷和讨债,逐步形成了以张朝惠、陈国刚、蔡文利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选择在春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被害人亲属婚丧嫁娶、术后休养、急病就医,被害人家里、工作场所等时间、地点进行非法讨债,有组织地实施犯罪活动29起,违法活动1起,致使多名被害人离家出走、离婚、变卖房产,1名被害人轻伤,间接致使1名被害人自杀身亡。该犯罪组织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给众多被害人及其家庭成员和有关群众形成了心理强制和威慑,在万源市城区及周边地区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20年9月24日,万源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其中3名组织头目各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余12名组织成员分别判处3年至1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9名非组织成员分别判处9个月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张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