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小时! 茂县公安局破获一起盗车案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0-06-12 11:48:30 编辑:刘映红 点击:
2020年6月9日,茂县公安局民警利用天网卡口,用时11小时,往返行程近1000余公里,快速破获一起盗车案,并在阿坝县公安局的大力配合下,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华某、日某,追回被盗车辆。
案发经过:走亲访友,大意失车
汶川人唐某于6月8日到茂县渭门镇走亲戚,将自己的面包车停放于国道213线路旁一沙场内。6月9日凌晨3时许,唐某起床上厕所时发现自己的车辆被盗,并立即拨打110报警。
案发3小时:民警慧眼,盗贼现行
案发后,茂县公安局立即指派辖区渭门派出所赶往车辆被盗现场,犯罪侦查大队民警随即展开侦查工作。案侦民警充分利用天网卡口,在案发3小时后,6月9日6时许,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为来自阿坝县的华某、日某2人,同时锁定作案车辆。犯罪侦查大队民警在获取线索后,立即驱车赶赴阿坝县。
案发11小时:神兵天降,束手就擒
6月9日16时许,在阿坝县公安局的配合下,在阿坝县一修车厂里将正在维修车辆的华某、日某2人抓获,并在现场挡获被盗面包车和作案车辆。
案发30小时:失而复得,群众点赞
6月10日9时,在与爱车分别30小时后,唐某在茂县公安局犯罪侦查大队民警手中接回了被盗车辆,并连连表示感谢。
至此,“6.09车辆被盗案”圆满告破,经审讯华某、日某2人对在茂县渭门镇境内盗窃银灰色五菱面包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茂县融媒体中心)
警方提醒:
盗窃、抢劫机动车或明知是被盗抢机动车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拆解、拼装、组装盗抢机动车辆;为盗抢机动车辆修改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温馨提示:
广大车主一定要提高防盗意识,不要随意停放汽车,尽量将汽车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地方,或给汽车加装防盗措施。如:方向锁或轮胎锁、挡位锁等机械防盗装置,有条件的车主可以安装GPS汽车定位系统或油路、电路自动关闭装置。广大群众要自觉抵制购买使用赃车行为,积极检举、揭发盗窃机动车犯罪线索,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和抵制盗抢车辆的高压态势,从源头上斩断盗抢车辆的生存空间。同时,还希望群众在驾车出门时带好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及车辆的有效证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