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启动以来,茂县对标对表省委、州委工作要求,严格按照 “顺向调整、中心集聚、群众认可、依法稳妥”的总体原则,有序推进改革各项工作。5月18日,茂县38个涉改村分别举行了挂牌仪式。
挂牌仪式上宣布了村级建制调整批复并对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村(临时)村“两委”暨(临时)村务监督委员会干部进行了任命。各涉改村县级联系领导、县级帮扶部门负责领导、驻村工作队、驻村工作组、新老大小三职干部、三老干部以及离任村干部代表、“两代表一委员”、村民代表分别在涉改村参加了挂牌仪式。
据悉,此次调整改革,茂县本着有利于整合发展资源、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治理实效的原则进行,以解决该县建制村数量多、规模小、实力弱等问题为重点,按照“城郊的往城边并,集镇边的往集镇并,山上的往山下并,沟里的往沟外并,交通闭塞的往交通便捷的并,经济弱的往经济强的并,公共服务配套差的往公共服务配套好的并,生产生活条件恶劣的往生产生活条件好的并”的“8个并”原则,以规模调大、布局调优、实力调强、队伍调活为目标,根据《茂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撤销村民委员会45个、撤并居民委员会1个,新设居民委员会1个。
调整后,茂县建制村由149个村4个居委会减至104个村4个居委会,减少45个,全县建制村撤减比例达到30%。确保实现农村公共服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服务效能的有效提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茂县融媒体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