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并发布2019年四川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20件。
2019年,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要求,将公益诉讼检察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方面,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并列为“四大检察”统筹推进。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在内设机构改革中设立了第八检察部作为专司公益诉讼检察职责的机构。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持续聚焦美丽中国、健康中国、法治中国战略,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主动对接生态文明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举措,积极构筑公益保护检察屏障,推进四川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对办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向有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550件,提起诉讼仅有15件,99.67%的案件所反映的问题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督促行政相对人对问题进行了整改,彰显了‘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和‘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体现了公益诉讼的本质是助力依法行政,共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据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先琼介绍,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立案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973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公告5012件,起诉446件。立案数、诉前程序数、起诉数分别是2018年的2.3倍、2.2倍、2.6倍。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督促修复被污染、破坏、违法占用的林地、耕地、湿地、草原5598亩,督促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养殖场 136家,督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6669千克,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7.7亿元,挽回国有财产损失6608万元。
其中,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90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公告3315件,起诉397件;立案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73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公告1100件,起诉44件;立案办理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5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45件,起诉4件;立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7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6件,起诉1件;立案办理英烈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件。在五大领域之外,积极稳妥探索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在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等领域立案办理4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6件。
会议同时发布了2019四川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20件。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例
1.江安某公司超标排放工业废气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
2.平昌县生态环境局“紧急情形15日内回复”涉毒犯罪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
3.雅安市汉源湖网箱养鱼破坏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
4.松潘县部分医疗卫生机构违法处置医疗废物公益诉讼案
5.理塘县海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格聂之眼”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案
6.盐源县整治泸沽湖景区栈道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
7.荣县“二次供水”安全保护公益诉讼案
8.屏山县兰某某违法屠宰、销售肉牛公益诉讼案
9.青川县追缴被骗取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公益诉讼案
10.宜宾市南溪区追缴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公益诉讼案
11.德阳市旌阳区追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公益诉讼案
12.南充市顺庆区追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公益诉讼案
13.自贡市自流井区“紫微星”保健品虚假宣传和违规销售公益诉讼案
行政公益诉讼案例
14.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检察院诉贡井区水务局对乡镇污水处理不依法履职案
15.中江县人民检察院诉中江县永太镇人民政府怠于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案
16.南部县人民检察院诉南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神坝镇人民政府对非法占用农用地未依法履职案
民事公益诉讼案例
17.广元市人民检察院诉姚某某等人失火导致生态环境损害民事公益诉讼案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例
18.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19.剑阁县人民检察院诉陈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案例
20.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成都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职责公益诉讼案(陈荣麒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