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2020年9月29日,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条例》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11月11日,成都市召开《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城管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多个部门参与新闻发布会,并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四川新闻网记者从现场了解到,《条例》共10章78条,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清扫及分类收集、转运,分类处理,产业发展,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一是关于调整范围。”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的主要内容,《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仅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资源化利用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并明确把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园林绿化垃圾、动物尸骸、粪便、市政污泥等,排除在生活垃圾范畴之外。
二是关于分类标准及各环节处理规范。《条例》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明确了各类别定义及范围;用四章内容明确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的投放、清扫、分类收集、转运和分类处置等各环节具体操作规范,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提供明确指引。
该负责人介绍,三是关于生活垃圾管理全社会责任体系。《条例》明确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垃圾产生者、管理责任人、垃圾处理运营企业等在生活垃圾管理、源头减量、宣传教育、监督指导等方面的责任义务,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全社会责任体系。
四是关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规划与建设。《条例》明确了生活垃圾管理相关设施规划建设责任主体,提出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分类设施配套建设要求,以及既有住宅区分类设施更新改造办法等。其中,明确要求组织编制并向社会公布生活垃圾管理专项规划、建设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标准,制定收集容器配备、更新办法和生活垃圾分类指南等。
五是关于生活垃圾管理产业发展。《条例》第七章规定了促进生活垃圾管理产业化发展的内容,加强对关联产业政策扶持,规划建设产业园区,引入商业逻辑,依靠市场、社会资本力量,鼓励探索基础设施模式创新、产业培育和整合,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不断完善生活垃圾产业生态链,提升垃圾分类可持续性,推动垃圾分类持久开展。
“六是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奖惩机制与法律责任。”该负责人表示,《条例》要求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垃圾分类激励机制,鼓励通过奖励、表彰、积分兑换等方式,提高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对运营企业采取信用管理,建立考核与退出机制。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按照上位法要求,对违反垃圾分类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行为进行处罚,以确保垃圾分类取得实效。(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