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0日)上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向赔偿请求人张玉环送达了国家赔偿决定书,依法决定向赔偿请求人张玉环支付赔偿金4960521.5元。
2020年9月2日张玉环以再审改判无罪为由于向江西高院申请国家赔偿,索赔共计2234.3129万元。江西高院经审查认为张玉环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立案条件,于9月4日决定予以受理。
1993年10月27日,张玉环因涉嫌故意杀人被羁押。2020年8月4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审被告人张玉环故意杀人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张玉环无罪。“张玉环杀人案”再审改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