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司机,从10月19日起,成都恢复城区小型载客汽车“尾号限行”

来源:四川在线 时间:2020-10-11 09:17:35编辑:谢川霞

10月10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该局发布《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恢复城区小型载客汽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决定于2020年10月19日起,恢复城区小型载客汽车“尾号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张庭铭)

全文如下: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恢复城区小型载客汽车“尾号限行”交通  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成都市道路交通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公安局交管局决定于2020年10月19日起,恢复城区小型载客汽车“尾号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减缓交通拥堵、优化交通结构,促进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尾号限行”时间工作日7:30至20:00。

二、“尾号限行”范围成都市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所有道路。

三、“尾号限行”车辆所有“川A”及外地籍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四、“尾号限行”规则:

(一)上述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每个工作日禁止一组上述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内通行。尾号组合及对应规则分别为:星期一为“1”和“6”;星期二为“2”和“7”;星期三为“3”和“8”;星期四为“4”和“9”;星期五为“5”和“0”。

(二)已按相关规定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完成“预约出行”申报的接送学生车辆,在预约时段内通行不受尾号限行措施的限制。

(三)星期六、星期天因法定节假日调休变更为工作日的,当日不实施“尾号限行”。

五、下列车辆不受“尾号限行”措施的限制

(一)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载客汽车;

(二)持C5驾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汽车;

(三)军车、警车、消防救援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和巡游出租车;

(四)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外籍车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线路、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六、对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