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四川省农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四川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召开动员部署视频会,提出将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根据《通知》,本次摸排对象为全省范围内2013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
摸排范围有哪些?
占用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体情形如:长年耕种的纯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用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为耕地,但林草管理部门认定为林地或草地的土地等。
乱占耕地建房,是指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上述各类耕地建设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条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规划未能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用地计划指标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缴纳相关费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虽有手续但不合法合规的等等。
摸排的类型有哪些?
根据《通知》摸排的类型包括住宅类、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
住宅类是指对农村宅基地类住宅,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 并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设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要予以公示。
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是指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是指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产业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摸排工作如何进行?
《通知》明确,摸排工作由省级统筹、市(州)组织、县级实施。其中,摸排的基础资料和“基础底图”由省级下发制作;市(州)、县(市、区)制作全面摸排的“工作底图”,并使用“国土调查云平台”开展实地全面摸排,逐图斑调查核实。
《通知》明确了摸排工作时间表。10月15日前,市(州)通过“国土调查云平台”上报初步摸排数据结果;10月31日前,向国家上报全省初步摸排数据结果;11月15日前,市(州)上报本地区最终摸排数据成果;11月30日前,省级对市、县摸排的初步数据结果进行内业核查和外业抽查,完成数据核实和纠正工作,向国家上报全省最终摸排数据成果、工作报告及分类处置的意见建议。
《通知》强调,各地要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机制,确保摸排结果真实、准确。在全面开展摸排的同时,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级层面“八不准”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寇敏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