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两地天然气资源丰富,天然气资源税在资源税收入中所占的比重高、体量大,各级党委政府对天然气资源税收入高度关注。中石油、中石化等主要企业在两地均涉及天然气开采,两地天然气资源税政策和征管方面也存在差异,纳税人对统一两地天然气征管政策期盼强烈。新资源税法将于2020年9月1日起实施,为推动新法精准落实,四川省于6月18日在成都召开了“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天然气资源税征管工作推进会”。
此次推进会主要有四川省税务局资源和环境税处、四川省21个市州局、重庆市税务局资源和环境税处及部分县区局相关人员和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中石化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参加。会议围绕天然气资源税征管的重点、难点、征纳双方风险进行了全面分析,提出了资源税法实施后的征管措施。同时,充分听取了纳税人代表以及主要市州、县区局的意见。通过本次推进会,税企在履行各自法定职责和义务、提升纳税人财务核算水平、规范开采地资源税申报、精准落实资源税优惠等四个方面达成初步共识。
下一步,两省市将继续保持密切沟通,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协同和细化天然气资源税征管措施,持续推进申报表完善、优化网络申报等工作,为纳税人提供统一、方便、快捷的办税服务,有效化解征纳双方风险,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天然气开采地资源收益获得感,服务成渝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张洁 李翔)